1. 技术要求
1.1 正常工作条件
1.1.1仪表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40℃~7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1.1.2仪表的压力部分一般使用至压力测量范围的3/4。
1.1.3仪表正常工作的振动条件为:
a)直接作用式:应不超过GG/T4439中V.H.2级规定。
b)磁助直接作用式:应不超过GB/T4439中V.H.3级规定。
1.2参比工作条件
在下列条件下,仪表的示值基本误差、来回差、轻敲位移、零点误差、指针偏转平稳性及设定点偏差、切换差应符合有关条款的规定;
a)仪表处于正常工作位置(未指明时,正常工作位置系指垂直安装)
b) 负荷变化均匀;
c)周围环境温度为20℃±5℃;
1.3基本要求
仪表的基本误差、来回差、轻敲位移、零点误差、指针偏转平稳性、指示装置及外观应符合GB/T1226中5.3~5.6,5.10~5.11的规定:
GB/T1226中5.3~5.6,5.10~5.11的具体就是:
【5.3条】仪表的基本误差以引用误差表示,其值应在下表规定的示值基本误差限内。
精确度等级
基本误差限
(以量程的%计)
零点
测量范围
90%以上部分
测量范围
其余部分
带止销
不带止销
1.0
1.0
±1.0
±1.6
±1.0
1.6
1.6
±1.6
±2.5
±1.6
2.5
2.5
±2.5
±4.0
±2.5
4.0
4.0
±4.0
±4.0
±4.0
注:
1 仪表的精确度等级由“除测量范围90%以上部分外的其余部分”的基本误差限来表示。
2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仪表,经用户与厂商协商后,可在测量范围上限值的10%以下、90%以上区域内降低一个精确度等级。
【5.4】回差(老国标名称:来回差)
仪表示值回差应不大于基本误差限的绝对值。
【5.5】指针偏转的平稳性
在测量过程中,仪表的指针不应有跳动和停滞现象。
【5.6】轻敲位移
在测量范围内的任何位置上,用手轻敲(是指针能自由摆动)仪表外壳,指针指示的变动量应不大于基本误差限绝对值的1/2。
【5.10】指示装置
5.10.1零点
仪表的零标度线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压力表的零标度线应位于标度的左端;
b) 真空表的零标度线应位于标度的右端;
c) 压力真空表的零标度线应位于两种标度的中间,真空部分标度从零向左,压力部分标度从零向右。
【5.10.2】标度
5.10.2.1仪表标度的型式和比例应符合JB/T9253规定,仪表允许采用粗线。粗线的宽度应不大于1.2mm。
仪表的中标度线和短标度线的宽度应不大于粗线的1/3。
5.10.2.2零标度线
带止销仪表的零标度线对理论零点向负荷增加方向的偏移应不大于除测量范围90%以上部分外的其余部分基本误差限绝对值;无止销仪表的零标度线在表盘上标示的范围应不大于除测量范围90%以上部分外的其余部分基本误差限绝对值的2倍。
5.10.3指针
仪表的指针应符合JB/T9252的规定。
5.10.4指针与标度盘间的距离
仪表指针与标度盘间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外壳公称直径
mm
指针与标度盘之间的距离
mm
40;60
0.5~2.5
100;150
1~3
200;250
1~4
【5.11】外观
仪表的可见部分应无明显的瑕疵、划伤、接头螺纹应无明显的毛刺和损伤;标度、标示等应清晰、正确和完整.
1.4 设定点偏差
仪表设定点的示值(即设定值)与信号切换时实际负荷值之差,应在表2规定的范围内。 表2
精度等级
设定点偏差的允许值(以量程的百分树计)
直接作用式
磁助作用式
1.0
±1.0
±0.5~±4
1.6
±1.6
2.5
±2.5
1.5切换差
在同一设定点上,仪表信号接通与断开时(切换时)的实际负荷值之差按以下规定:
a) 直接作用式:应不大于示值基本误差的绝对值;
b) 磁助直接作用式:应不大于量程的3.5%。
1.6温度影响
在使用温度偏离20℃±5℃时,仪表的设定点偏差应在下式规定的范围内:
△=±(δ+K△t)
式中:
△ ---仪表使用温度偏离20℃±5℃时的设定点偏差,表示方法与在参比条件下的设定点偏差同,%;
δ---1.4条规定的设定点偏差,%;
△t---│t2-t1│,单位为℃;
t2—1.1.1条规定的环境温度范围内的任意值,单位为℃;
t1—当t2高于25℃时,为25℃;当t2低于15℃时,为15℃;
K--- 0.02%℃。
1.7满负荷
仪表应在测量上限值的压力(或者下限值的负压)下,经受4h静压试验。其结果应符合GB/T1226中5.3~5.6及本标准中1.4,1.5条的规定。
1.8交变负荷
仪表应按GB/T1226中5.9条规定,并在通以最大电流和带有与表2规定功率相应的感性负载情况下进行交变负荷试验。其结果应符合GB/T1226中5.3~5.6条及本标准中1.4~1.5条的规定。
1.9电气信号装置的接点通断功能
仪表电气信号装置的接点通断功能要求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
1.10 设定范围
仪表的设定范围应在其测量上限值的5%~95%范围内。
1.11绝缘性能
仪表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45%~75%的条件下,接点之间、接点与外壳之间:
a)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兆瓯;
b) 绝缘强度应能承受45Hz~65Hz的正弦波电压2KV,历时1min的耐压试验。
1.12 耐工作环境振动性能
仪表应能承受GB/T4439中所规定的振动等级,分别为:
a) 直接作用式:V.H.2级;
b) 磁助直接作用式:V.H.3级;
的振动试验,其结果应符合GB/T1226中5.3~5.6条及本标准中1.4~1.5条的规定。
1.13 抗运输环境性能
仪表在运输包装条件下,应能承受JB/T9329基本环境条件中规定的连续冲击和跌落高度为100mm的试验。其结果应符合GB/T1226中5.3~5.6条及本标准中1.4~1.5条的规定。 |